107年版台商大陸生活手冊

10 海基會組織及功能 一  組織型態: (一)本會設董事會,為本會之決策機構,掌理基金之籌 募、保管及運用,秘書長之任免,工作方針之核 定,業務計畫及預算之審議等事宜。董事會置董事 四十三人至五十三人,其中政府代表十二人以上。 置監事六人,其中政府代表三人以上,掌理基金、 存款之稽核,財務狀況之監督及決算表冊之查核等 事宜。 本會置董事長一人,綜理會務,對外代表本會,得 為有給職。置副董事長一至三人,襄助董事長處理 會務。均由董事互選之。置名譽董事長一人,由董 事會敦聘德高望重之人士擔任。名譽董事長、副董 事長及董事,均為無給職,但得酌支交通費。董事 任期三年,連選得連任。 本會置秘書長一人,由董事長提名,經董事會同意 聘任之;解任時亦同。秘書長承董事會之命,綜理 本會事務。置副秘書長一至三人,主任秘書一人, 由秘書長提請董事長同意聘任之;解任時亦同。 台商大陸生活手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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