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年版台商大陸生活手冊

118 台商大陸生活手冊 署網站 http://www.nhi.gov.tw/ 一般民眾 / 自墊醫 療費用核退 / 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簡介及申請相關 表單下載或向各分區業務組索取 ) ( 三 ) 健保署自民國 99 年 4 月 1 日起依據台灣地區與大 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,規定申請核退大陸 地區住院 5 日(含 5 日,例如 103 年 1 月 1 日住院, 103 年 1 月 6 日出院,計住院 5 日,出院日當天不 計算) 以上之自墊醫療費用,上述所須檢具的醫 療機構證明文件 (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診斷書 ) 須 先在大陸地區公證處辦理公證書,並經海基會【電 話 (02)25335995 】完成驗證,方可向健保署申請。 ( 四 ) 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地址及電話如下列,可轉聯合 服務台或可撥打免付費電話 0800-030-598 洽詢自 墊醫療費用核退相關事宜。 各分區業務組 地址 轄區範圍 聯絡電話 台北業務組 10041 台北市公園路 15 之 1 號 1 樓 台北、新北市、宜蘭、 基隆、金門、連江 (02)25232388 北區業務組 32005 桃園巿中壢區中 山東路 3 段 525 號 桃園、新竹、苗栗 (03)4339111 中區業務組 40709 台中巿市政北一 路 66 號 台中、彰化、南投 (04)22583988 南區業務組 70006 台南巿公園路 96 號 雲林、嘉義、台南 (06)2245678 高屏業務組 80147 高雄巿前金區中 正四路 259 號 高雄、屏東、澎湖 (07)2315151 東區業務組 97049 花蓮市軒轅路 36 號 花蓮、台東 (03)83321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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