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年版台商大陸生活手冊
127 經貿糾紛 解決機制,並由雙方業務主管部門(經濟部投資業務處 及大陸國台辦投訴協調局)依據協議協助處理相關事 宜,透過協議的聯繫平台及相關協處機制的建立,有效 落實協議的執行,以提供台商投資權益制度化的保障。 台商如有投資人對大陸政府( P-G )的投資糾紛,可向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(台商聯合服務中心,電話: 886-2- 23832169 )反映,透過協議建立的機制來協處。 經濟部台商聯合服務中心受理台商投訴的案件,除 委請法律顧問提供法律分析及諮詢服務外,也會針對案 情與台商討論解決方案,如符合 P-G 協處條件,再將 台商訴求送請陸方窗口國台辦投訴協調局協處。陸方在 接獲我方協處要求後,會依其行政體制積極協調各地台 辦系統或相關主管部門儘速處理。雙方業務主管部門亦 定期召開行政協處機制工作會議,針對協處案件進行檢 討,以強化投保協議在各個面向的落實,確保台商的權 益。 然而,大陸地區的投資環境與司法制度未臻健全, 海基會呼籲台灣的廠商赴大陸投資前,務必審慎評估大 陸的投資風險,多瞭解當地的相關法令制度,慎選合作 對象,避免誤入陷阱,同時也建議台商多參與當地的台 商協會等組織,平時多與海基會聯繫,俾結合群體力量, 共同爭取台商應有權益。
RkJQdWJsaXNoZXIy MjQwMzk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