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年版台商大陸生活手冊

163 防疫保健須知 附錄五 台商子弟預防接種因應事項 由於兩岸之兒童預防接種項目與時程或有不同,對 須攜子女居住或往來於台灣、大陸間的台商,有關其子 女之預防接種事宜,可採下列因應措施: ( 一 ) 如計畫在大陸地區定居,應先瞭解大陸之預防接種 項目與時程,待至當地,再依其規定接續完成各項 疫苗接種。 ( 二 ) 台商子女如設籍本國,雖居住或往來於台灣、大陸 間,可在大陸或我國依各疫苗接種時程完成接種劑 次。 設籍我國之兒童,所在地之衛生單位均會比照國內 嬰幼兒納入管理,故請於回國時攜帶完整原始接種紀錄 提供戶籍地衛生所,並告知居住、接種等訊息,俾利正 確完整登錄資訊系統保存,並為後續追蹤管理之依據。 ( 三 ) 如台商子女因往返兩地致未按時完成各項常規疫 苗,可至各地衛生所或各縣市之預防接種合約醫 院、診所,就未完成的劑次進行補接種。有關現行 我國預防接種時程可至疾病管制署網站預防接種專 區查閱或利用『幼兒常規疫苗接種時間試算表』查 詢(路徑: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民眾版>預防接 種專區>預防接種重點時程>我國現行預防接種時 程或幼兒常規疫苗接種時間試算表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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