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年版台商大陸生活手冊
20 台商大陸生活手冊 2. 遺失「台胞證」時: 向當地警察機關報案,取得報案證明,再向 香港「中國旅行社」 ( 電話 :852-28533573 、 29987888) 或澳門「中國旅行社」 ( 電話 :853- 87998102) 申請補發。 ( 三 ) 在大陸地區護照、「台胞證」遺失或逾期 1. 「台胞證」遺失 先向大陸公安部門報案,取得報案證明後,再向 出入境部門申請補發「台胞證」,或一次性出境 證件。 2. 「台胞證」逾期 台灣民眾在大陸「台胞證」逾期,依大陸法令規 定,每逾期 1 日得罰人民幣 100 元,向公安機關 繳交罰款後辦理一次性「台胞證」後方得出境。 3. 護照遺失或逾期: (1) 台灣民眾在大陸地區護照遺失或逾期,可分別 檢附下列資料,洽請出發地機場(港口)之航 空 ( 船舶 ) 公司或其代理公司協助辦理返台事 宜: a. 護照逾期:逾期之護照與「台胞證」。 b. 護照遺失:足資辨識當事人身分之證明文件 (國民身分證、駕駛執照或健保卡等)、遺 失護照報案證明及「台胞證」。
RkJQdWJsaXNoZXIy MjQwMzk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