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年版台商大陸生活手冊
23 入出境 四 進入大陸地區途徑 ( 一 ) 空運 兩岸自 97 年 7 月實施空運直航以來,歷經週末 包機、平日包機階段,並於 98 年 8 月 31 日起進 入定期航班階段。目前飛航定期航班,客運為各 方每週 445 班,雙方合計每週 890 班;貨運為各 方每週 42 班,雙方合計每週 84 班。開放之飛航 航點,我方為桃園、高雄、松山、台中、台南、 花蓮、台東、金門、馬公、嘉義等計 10 個航點; 陸方為上海虹橋、上海浦東、北京、深圳、廣州、 成都、昆明、廈門、福州、南京、重慶、杭州、 大連、寧波、瀋陽、武漢、青島、長沙、鄭州、 天津、西安、桂林、海口、合肥、哈爾濱、南昌、 貴陽、濟南、太原、煙台、長春、南寧、石家莊、 徐州、無錫、泉州、三亞、鹽城、溫州、蘭州、 黃山、烏魯木齊、銀川、西寧、呼和浩特、海拉 爾、張家界、麗江、威海、常州、揭陽潮汕、淮安、 揚州、南通、義烏、延吉、喀什、武夷山、梅州、 宜昌及洛陽等計 61 個航點,提供民眾更便利的 選擇。惟目前並非所有直航點均有定期航班,實 際航班情形以航空公司公布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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