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年版台商大陸生活手冊
24 台商大陸生活手冊 ( 二 ) 海運 民眾可經由小三通途徑往返兩岸,目前小三通航 線有金門-廈門(五通)、金門-泉州(石井)、 馬祖(南竿福澳)-馬尾、馬祖(北竿白沙)- 黃岐等 4 條定期客運航線。另,目前兩岸定期直 航客船船班為「中遠之星」航行於基隆、台中至 福建廈門,以及基隆至浙江台州大麥嶼;「海峽 號」往返於福建平潭至台北、台中;「麗娜輪」 航行台北港至平潭之間。 五 國人在大陸機場轉機應注意事項 國人自第三國前往大陸機場轉機返台,或自台灣搭 機赴大陸機場轉機前往第三國,依大陸現行相關規定, 須持有效期內之「台胞證」,始可在大陸機場辦理轉機, 請國人特別留意。 未持有效期內「台胞證」者,可持台灣身分證在口 岸部門申辦一次性證件後,辦理邊檢手續並轉機。若民 眾已飛至大陸機場,惟無「台胞證」或身分證,無法辦 理相關證件及過境邊檢手續,依大陸規定會被原機送回 出發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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