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年版台商大陸生活手冊
43 經商就業 且依照大陸稅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;否則,一 但被稅務機關核定其收入額,將得不償失。 ( 十 ) 注意自身人身安全: 經常發生台籍幹部因公司涉嫌 偷漏稅、違法內銷、走私普通貨物而被扣押的;或 是管理階層之高階幹部因工廠失火釀成工傷事故, 負責人不在大陸而遭拘禁的;甚至在台公司與大陸 公司存有經濟糾紛,派駐大陸幹部遂遭扣押藉以逼 償債務⋯等等。因此,對已經在大陸工作的台商朋 友們,應切記:凡事謹言慎行,多了解當地法令, 隨時與外界保持聯繫,以保障自身人身安全。 ( 十一 ) 當心台幹變台勞: 過去擔任台籍幹部地位頗高, 不僅薪資高於台灣 1.7 倍甚至 2 倍,還有駐外 加給、房屋津貼、伙食津貼、探親費等。近來, 台籍幹部薪資已經與當地幹部拉近,而且實際上 的壓力越來越大;後有本地人才的追趕,上有老 闆動刀裁併的壓力,總部有台灣同儕的競爭。特 別是近年來台資企業在幹部的甄選上有著「本土 化」的趨勢,在薪資、辦事能力和各項成本考量 下,勢必要不斷努力往前衝,爭取出線成為頂尖 研發、管理等無可取代之人才或是自己當老闆, 才能取得長期立足之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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