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年版台商大陸生活手冊
71 金融 務,並經中央銀行核准以中國銀行台北分行為台 灣地區人民幣清算行,台灣 DBU 銀行自 2013 年 2 月 6 日正式開辦人民幣業務。 人民幣交易限額,自然人部份:每次買賣人民幣 現鈔或每日透過帳戶買賣人民幣的限額,為人民 幣 2 萬元;每日匯款至大陸地區的限額為人民幣 8 萬元,匯款人及收款人不限同名帳戶。法人部 份:買賣人民幣現鈔及透過帳戶買賣人民幣皆無 額度限制。 二 大陸銀行帳戶相關規定 ( 一 ) 境內企業單位銀行結算帳戶 台商企業在大陸開立帳戶必須先經核准,憑大陸 國家外匯管理局「經常 ( 或資本 ) 項目外匯業務 核准件」 ( 外匯帳戶 ) 及中國人民銀行「開戶許可 證」 ( 人民幣基本存款帳戶 ) ,才能向大陸金融機 構辦理開戶手續。基本存款帳戶,企業可用於辦 理轉帳結算和現金收付業務。如有需要,可在其 他金融機構開立一般存款帳戶,用於辦理轉帳結 算和現金繳存業務,但不得支付現金。另外在大 陸支付貨款一般使用電匯 ( 即銀行轉帳 ) 方式, 以票據 ( 如匯票、本票或支票 ) 支付較不普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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