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年版台商大陸生活手冊

86 台商大陸生活手冊 的正式名稱是人民幣特種股票。它以人民幣標明面值, 以外幣認購和買賣,在境內 ( 上海、深圳 ) 證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。它的投資人限於外國的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 組織,香港、澳門、台灣地區的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組 織,定居在國外的大陸公民,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人。 依大陸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2013 年 3 月 9 日公布《證券帳戶管理規則》的通知及《業務指南》, 從同年 4 月 1 日起,開放於大陸「境內工作和生活」之 港澳台居民得開立 A 股帳戶。在大陸境內工作和生活 之台灣居民檢附台胞證、身分證以及大陸公安機關開立 「臨時住宿登記證明表」,得開立 A 股帳戶進行投資。 大陸及香港證監會為深化合作,共同促進兩地資本 市場發展,於 2014 年 11 月 17 日及 2016 年 12 月 5 日 分別啟動「滬港通」與「深港通」兩項交易機制,所以, 台灣投資人可在香港開立帳戶投資滬股通 ( 上海 A 股 ) 、 深股通 ( 深圳 A 股 ) 。 台灣投資人若為專業投資人,在「滬港通」與「深 港通」交易機制下,透過國內證券及銀行帳戶複委託投 資滬股通 ( 上海 A 股 ) 、深股通 ( 深圳 A 股 ) 。「專業投 資人」之定義範圍如下: ( 一 ) 專業機構投資人,如國內外之銀行、證券公司、基 金管理公司、政府投資機構等。 ( 二 ) 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告總資產超 過新台幣 5,000 萬元之法人或基金。

RkJQdWJsaXNoZXIy MjQwMzk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