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年版台商大陸生活手冊
93 教育 私立幼兒園原則以自由登記免試入學方式辦理招 生。相關資訊請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(886- 4-37061800) 、各縣市政府教育局或擬就讀學校。 教育部推動「 5 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」,自 2011 年起,針對 5 足歲幼童就讀公立幼兒園者, 入學即免繳學費,就讀私立幼兒園者,每生一學 期補助學費新台幣 1 萬 5 千元,詳情可至全國教 保資訊網 (www.ece.moe.edu.tw ) 查詢。 ( 二 ) 國中、小學階段 國中、小學為義務教育階段,台商子女擬返台就 讀國中、小學,可持學籍證明文件(如就學紀錄、 所有學期成績單、畢業證書或肄業證明或轉學證 明等)、戶口名簿(或身分證)、家長私章,逕 向戶籍所在地學區之國民中、小學申請編入適當 年級就讀。 若台商子女原就讀東莞、華東、上海台校,其學 歷與與台灣地區同級學校學歷相銜接,學籍證明 文件可直接採用;若台商子女原就讀大陸當地學 校(含國際學校),其學籍證明文件須先經大陸 當地公證處公證、海基會驗證後,向設籍縣市之 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採認,換發同等學力 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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